精华法律作文集锦七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作文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作文 篇1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有倡导文明这一条,现在的我们的确比古时候要文明得多。这其中大多数都是法律的功劳。
法律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且时时刻刻我们都被法律保护着。
古时,秦朝及以前,人们可以毫无忌惮、放肆地杀人、伤害和**。这使得那些无本领在身的人们,成天忧心忡忡、担惊受怕。不说晚上睡不着觉,可能连吃饭也吃不太平,生怕哪天突然闯进来一个人,把你给杀了。于是,刘邦灭秦以后,就与大家约法三章:禁止杀人、伤害以及偷盗,否则要被严厉处罚。这为我们今天的刑法奠定了基础。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在我国的刑法中,已规定了四百多种犯罪,包括**罪、抢劫罪、绑架罪、**罪、交通肇事罪等。它也规定了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对于犯罪应该给予什么样的惩罚。
如此一来,大大拘束了那些肆无忌惮的人,让我们的人身安全有了保障,同时也保卫了国家的安全,维护了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人们不再担惊受怕,可以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除了刑法,我国还有其它许许多多的法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义务教育法》等。
其中《义务教育法》我们再熟悉不过了,我们当今不正是在接受义务教育吗?想当年,没有这条法律时,很多孩子想上学都上不了,哪里像如今还能免费上学呢?
再比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没有它,那么我们的出行将会变得一团乱、毫无章法。人们会不知所措地开着车,会一窝蜂地挤上道路,会跌跌撞撞地奔往家的方向。
因此,法律它可以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规范。它能起到告示和指引人们的行为等。保障、引导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泾济、民主政治精神文明以及推进对外开放、维护国际和平发展等。
我们应该多宣传法律、使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不做违法的事情,让我们的家园更加文明、和谐。
法律,让生活更美好!
法律作文 篇2想信说起法律大家都不陌生,一般都是回答:那个谁伤害人家了,被判了几年;那个谁杀了人,然后被枪毙了;那个谁,偷了好多钱,被叛了几年可是大家都是对法律一知二解,不知道法律到底是什么东西,其实法律是人道德与品质的最后底线,但是,在那些犯罪的背后,都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那么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一位少年的犯罪故事。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他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这就是我们故事的主人公——小刚(化名),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他憧憬、妄想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这样妈妈一好我们就可以开开心心的过日子了,就像其他同学一样”。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小学同学:家里很有钱的明明(化名)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由于他还年少,明明的父亲一抓就将其制服,而在当场呆若木鸡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于是,这两个正处于金色年华的少年就因为一场抢劫,被判处****三年和****一年半。
读了小刚的故事之后,你是不是感到心酸:明明一个很好的孩子,他明明有个很好的出发点,但却因为抢劫,让金色年华变的灰暗。如果小刚要赚钱救妈妈可以另辟蹊径啊,赚钱的方法有千万种,非要抢劫吗?不管你有多么充足的理由,多么丰富的借口,也不能触犯社会的、世界的道德底线。不能以损害别人的利益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我坚信小刚只是一时被钱冲昏了头脑。这世上犯法的人有千千万万个理由,但是大家要记住,千万不要触犯法律,不然会毁了你的前途,你的眼睛将看不到光明,世界将变得灰暗!
法律作文 篇3暑假,老师让我们写一篇跟法律有关的作文。可是,我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写这篇有关法律的作文。然后,我就问妈妈:“什么是法?”妈妈说:“闯红灯、偷东西、拿刀杀人这些是不是犯法的行为?”我说:“是的,当然是!”
哦,我明白了!法律与我们每个人都有关系。比如:在十字路口有些司机看到没人就开始闯红灯了,违反了交通法规。有些行人在红灯亮的时候,根没看见一样,大摇大摆地过马路,令一些正在正常行驶的司机来了个急刹车,车轮下发出令人刺耳的声音,令人心惊肉跳。每当看到这种情景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每个人都不遵守交通法规,那就乱套了,会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千万要遵守交通法规,不然会出人命的。
前不久,我还听大人们讲了:一位少年不认真学习,整天沉迷于打电子游戏中。他把家里人给的钱都花完了,家长知道他是要去打游戏就不给他钱,他就偷拿家里的.钱。被家里人发现了之后他在家偷不到钱了,就到外面想办法。有一次,他去偷东西被别人抓住了,然后报警被警察带走了,他犯了**罪,因此坐牢了,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法律法规,违反了就会后悔莫及!我要认真学习,做一个遵法、守法、懂法的好公民!
法律作文 篇4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是规矩,不成方圆”。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矩,否则就会方寸大乱。
我的身边就有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活生生的例子。几个初中生沉迷于网络游戏中,整天泡在网吧里。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将罪犯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人勒索钱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些不良少年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被送去少年所进行劳教。这真是恶有恶报啊!他们轻视法律,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了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作为世纪的青少年,绝不能像故事中的少年那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到时候后悔莫及。
我认为,现在的未成年人应该学会守法,从小抓起,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取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进入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不合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行为。
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人生价值,遵守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让法律伴我成长!
法律作文 篇5法,我们的守护神,说到法,我们人人都能谈论一番,各种法律条令多得数不胜数,但我们有谁知道何为法?
打开新华字典,法的概念一目了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经典古语
纵览四周,法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看,如今家庭暴力已不再是问题,各种法律条令相继出炉。再看,在学校老师打骂学生的行为极为少见,再看看,社会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日渐减少,这一切可得归功于法律呀!
来看几个具体的例子吧!就拿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说起。一个品学兼优,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的学生,一天他进了网吧,从此沉溺于游戏、暴力和色情等资料的网站,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他偷钱抢钱,甚至为了钱而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奶奶,而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
前几天《今日说法》栏目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俗话说: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就拿这个例子来说一点儿不假。儿子娶了媳妇,天天让老人做饭、刷碗、下地干活,总之一切能干的家务活老人是全揽,儿子儿媳有时还殴打老人,只正因情绪不爽或做的菜咸了或没按时做饭。“虎毒不食子”啊,老人能忍的都忍过去了,继续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好心的村长得知后,拉起老人直奔**,一张诉状告到**,经过**调查审理,儿子儿媳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老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法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在学校里,在家庭里,在社会上,甚至遍布每一个角落。说说
当老师体罚学生时,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儿女不孝时,当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我们都能够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制止这些行为,虽然社会上还经常出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社会上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尽管某些法律条令还需进一步完善,但我想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提高自己的文化科学知识,增强我们的**意识。我们就必须能够构建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
法律作文 篇6作为社会的传播领域,新闻总是浮在风口浪尖上,它是社会的窗口,每天都为人们提供鲜活的风景,因此总是备受社会关注。
我们国家非常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学习法律基础,提高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健全,与新闻出版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的数量日益增多。事实上,我们非常难找到一种有效的机制来获得“社会感受”,非常难对其可信性举证。这就决定着当我们在使用“社会感受”这个概念时,似乎主要是在表达一种推测或者愿望,而非一种确定的判断。
我们当中的绝大多数,虽然未当过法官,没做过律师,不是执法人员,不从事法学研究,也未曾去**打过官司,没有“亲密接触”法律的经历,但是,我们仍然能够清晰地感受到法制的存在。
我学习到了民法、诉讼法等与自身生活相贴近的法律知识,使我更加识法、懂法,相信在将来,这些认识也能够带给我实实在在的意义!我们一直提倡建设法治社会,贯彻国家宗旨,我们也应该提高法律常识,为祖国建设法治社会作贡献。做一个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法律作文 篇7法律是什么?在美国总统威尔逊的眼中,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在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眼中,法律是秩序……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无处不在,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交通法规警示着我们文明出行。磊磊是一名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一天放学的路上,他和同学边走边玩起了“抓特务”的游戏。一个同学在前边逃,磊磊在后面追,不知不觉中就来到了十字路口。被追的同学怕被抓住当“俘虏”,趁着绿灯飞快地奔向了路对面。磊磊一心想追上他,对红灯视而不见,飞快地向马路中间奔去。就在这时,一辆右转弯的货车驶来,司机发现了他,猛踩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速度太快,磊磊倒下了,倒在了血泊中……常言道:马路是虎口,大意祸临头。磊磊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酿成的后果是惨痛的,血的教训警醒我们每个同学都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一个文明的交通人。
网络时代,我们要扬长避短地用好网络这把双刃剑,不能因沉迷网络而影响学习。虽然身在课堂,心却早已飞到了网吧,一放学就直奔网吧,把作业通通置于脑后,最后荒废了学业,一事无成。
犯罪是一朵带刺的玫瑰,芳香怡人,有人禁不住诱惑,结果会让他后悔莫及。法律是正义之火,燃烧肮脏的心灵,洗净丑恶的灵魂,人们只有懂法、守法并且合理用法才能让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中国古代的刑法可谓千奇百怪,手段极其残忍。从名目上来讲就有笞杖、鞭扑、枷项、宫刑、刖刑、割鼻、斩首、腰斩、梳洗、剥皮、烹煮、绞杀、凌迟、车裂等多种名目。在这些刑法之中,如笞杖、鞭扑等一般情况下只会使人受些皮肉之苦,一般不会要人性命。有些刑**使人致残。有些刑法可以使人痛痛快快地死去;而有些刑法则会先把人折磨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才让其死去。在以上的这些中国古代刑法中,以宫刑、刖刑、斩首、腰斩、绞杀、梳洗、烹煮、剥皮、凌迟、车裂等酷刑有中国古代的十大酷刑之称。而其中又以凌迟、车裂等刑法最为残酷。
十大酷刑排行榜第一:凌迟
凌迟也称“陵迟”,俗称“千刀万剐”。就是把活人一刀一刀的割死。据说早在南北朝时期就有了此刑法,将凌迟作为正式的刑罚、作为法外之刑,始于五代。据陆游记载:“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南宋时期凌迟被明确的列入刑法,成为同斩刑、绞刑等同等列的**名目,并一直为后来的王朝所沿用至清朝灭亡。
据历史记载:“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完肤,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也是是凌迟的方法是用极其锋利的小刀切割全身的皮肉,让全身没有一点完好的皮肤。然后割掉生殖器,挖出内脏使其毙命。人死之后连骨头也要被切碎。据历史记载有些受刑者身上被割得皮肉尽无只剩白骨了,嘴和眼睛都还在动;内脏都被挖出来了,痛苦的**声还没有停止。其残酷程度可想而知。
历代行刑之法不尽相同,古代中国的酷刑,有把人杀死后剁成肉酱的,称为“醢”,根据目前现存的文字记载,尝受此刑的一例为孔子的生徒-子路。凌迟是辽开始正式写进法律的,在此之前,唐朝就屡有剐的记录,周利用害死敬晖、安禄山害死颜杲卿,都是剐,所谓剐,就是把身上的肉一小片一小片割下来。《宋史》刑法志上说:凌迟是"先断其肢体,乃绝其亢。"亢是指咽喉,这样看来宋朝的凌迟是一种肢解刑,而不是脔割。辽代凌迟始定为正式刑名。《辽史·刑法志》:“**有绞、斩、凌迟之属”。明代法律也明确规定凌迟为**之一。《大明律·刑律》载:“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
凌迟发展到明朝,终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水平,人们发现一片片脔割皮肉,比连筋带骨割更省力,时间也更久。凌迟一般从胸部开始,依此为上臂、大腿,再到身体各部位,有的直接用小刀脔割,有的把一张鱼网紧紧蒙在犯人身上,用刀削割突出的皮肉。最精致的是用小钩子把皮肉钩起来,每次割指甲大小的一片,有些讲究的刽子手,行刑时有徒弟端着一个托盘,一把小刀和一个钩子组成一对工具,每对对应胸、腹、背、腰、臂、大腿、小腿等不同部位,比外科医生动手术还要复杂。受刑的刀数有限制,但隋著时代而有不同。宋朝时只有八刀至一百二十刀,到明朝时往往超过千刀,有一千刀以至三千刀之说。倘若割多或割少了刀数,刽子手都可能会受罚。大太监刘瑾被剐,按例该剐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喝,第一天割357刀,暂时结束时给他喝点粥维持生命,总共剐了三天。后来郑曼被剐,闻宣读圣旨,应剐3600刀,可见刀数并不绝对固定,但这两例都在3000刀以上。凌迟下刀次序亦有一定的限制:先从胸部开始,把**割去,然后割胸肌;若果是男性犯人,跟著会割生殖器;然后轮到大腿,双臂,腹肌,臀部。最后割耳,鼻,眼,唇。下刀的时候助手负责报告刀数,割下来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来等待验查;但亦有丢到地上,甚至是卖给旁观的群众。有时凌迟以后会再以利刃臬首,用巨斧锉尸。
历史上以凌迟处死的人中,最为有名的要数明朝名将袁崇焕。袁崇焕是明末著名军事统帅。字元素。广西藤县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天启二年(1622),袁崇焕被破格擢为兵部职方司主事,深为大学士、蓟辽督师孙承宗之倚重。修筑关外重镇宁远城,进兵备副使,再进右参政。在其后的宁远之战中袁崇焕拒绝执行高第撤守关内的命令,刺血为书,激励将士,誓死守卫宁远孤城。大败后金十万围攻大军,炮伤努尔哈赤,赢得明朝对后金作战的第一次胜利。朝廷擢其为右佥都御史、辽东巡抚。时魏忠贤遣其党羽刘应坤、纪用等出镇辽东,他抗疏进谏,未被采纳。其后不久,后金兵渡鸭绿江南下,他采取积极战略,遣将修缮锦州、中左、大凌三城,破后金主力,取得宁锦大捷。战后终因不附魏忠贤,被其党所劾去职。
明熹宗驾崩之后,崇祯帝即位,袁崇焕也被重新起用。崇祯元年(1628)被任命为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督师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袁崇焕刚到御辽前线,即遇上了驻宁远的士兵因长期缺饷而哗变。他当即单骑入营,惩治了贪虐的将领以抚军心,又将兵变为首者枭首示众,以严明军纪。为了从根本上稳定军心,他连连上奏,要求朝廷发饷济远。崇祯帝见袁崇焕到边境未立一战功,请饷之奏却频传,心中颇为不悦。在召集众臣讨论时,崇祯帝没好气地说:“将兵者果能如家人父子,自不敢叛,不忍叛。不敢叛者畏其威,不忍叛者怀其德,如何有鼓噪之事?”站在一边的礼部右侍郎周延儒听出了崇祯帝的弦外之音,趁机挑拨,说什么军事哗变实非缺饷,而是另有隐情。崇祯帝一听,对袁崇焕的十分信任顿时减去三分,虽然勉强发去了军饷,但心中却开始怀疑袁崇焕恃边逼饷以充私囊。不久,又传来了袁崇焕擅杀皮岛守将毛文龙的消息。毛文龙原系辽东明军将领,辽东失陷后撤到濒临朝鲜的皮岛上,他在岛上择壮为兵,多次袭击清军后方,有力地牵制了清军的南下。但毛文龙恃功跋扈,根本不听袁崇焕的指挥,反而虚功冒饷,诬袁崇焕克扣了他的军饷。为了统一边防号令,袁崇焕借督饷赴皮岛之机诱捕毛文龙,先斩后奏。崇祯帝接到袁崇焕的奏疏,心中十分恼怒他竟敢不经圣裁擅杀边将。崇祯二年(1629)十月,皇太极率大军避开袁崇焕的防地,从蒙古绕道入关(参见京畿之战)。由于蓟州一线边防松弛,使得清军轻易攻破,很快便会师于遵化,直逼京师而来。袁崇焕得知清军入关的消息,心急如焚,立即亲率精锐部队,马不停蹄,急赴京师救援。他们赶到北京城外,与围攻广渠门的清军交锋,一场恶战,清军败退。崇祯帝在城内得知袁崇焕援军已到,十分惊喜,连忙发饷犒师,并命各路勤王军统归袁崇焕调度。袁崇焕担心所部日夜奔驰,马卒疲怠,请求入城休整再战。但遭到了崇祯帝的坚决拒绝,只好移师城外驻防。皇太极见又遇劲敌袁崇焕,心中又恨又怕,决定利用崇祯帝多疑猜忌的性格,借崇祯帝之手除去心头大患。他首先假拟了两封所谓的“密信”,让部下有意“丢失”在明军经常出没的地方,信中以自己的口气约袁崇焕私下议和。此信一传开,京城中人心惶惶,怨谤纷起。那些往日与袁崇焕有隙的朝臣也趁势“诬其引敌协和,将为城下之盟”。崇祯帝正在半信半疑之际,两名从清营中逃回来的宦官又报告说在清军中亲耳听见将士议论,称袁崇焕已与清主和议,不久将不战而献北京。崇祯帝至此深信不疑,当即传令袁崇焕入见,趁其不备将他逮捕下狱。
崇祯三年(1630)八月十六日,以“谋叛欺君罪”将袁崇焕凌迟处死。押赴刑场后,刽子手尚未下手,北京围观百姓即扑前生咬其肉,直见内脏。之后亦争买其肉,以下酒泄愤。一代忠良竟然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似乎也正应了那句伴君如伴虎的古训箴言。当然历史上被凌迟处死的忠臣并非只有袁崇焕一人,太平天国时期的翼王石达开,领兵被困大渡河,后来为了解救全军性命,自动前往清营,后来也被清朝凌迟处死,同时凌迟处死的还有他的几个属下,行刑时他的属不胜痛楚惨呼不止,石达开说:“何遂不能忍此须臾?当念我辈得彼,亦正如此可耳。”至死寂无声。英烈如此,真不是常人啊!
十大酷刑排行榜第二:车裂
车裂是古代一种残酷的**,车裂,又称辕、磔。车裂古时称为辕或车辕。《周礼·秋官·条狼氏》中云:“誓驭曰车轘。”前人注解说:“车轘,谓车裂也。”民间俗称五马分尸,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酷刑。相传此刑乃将犯人的头及四肢分别缚到五辆车上,由马引车前进以撕裂其身体。对于车裂的行刑的时间颇有争议,有人认为车裂并非如民间流传所指的五马分尸,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汉代辞典《说文解字》将车裂和斩首相提并论:“斩法,车裂也” 车裂中的“车”字并非指“车子”,而是某些古体字在字形变化中产生讹误而成为“车”字。五马分尸只属民间传说,实际上该词最初于历史小说《东周列国志》出现时,是以牛拉车分尸的。亦有人认为车裂指的正是五马分尸。他们以《辽书》中的句子“*乱不轨者,五车辕裂之”作例,证明两者确有关连。另外,关于车裂的执行时间,各方意见亦不一致。多数人认为车裂是用在尸体 (包括已斩首者) 上的,而非撕裂活人。
但无论是否用在活人之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容受到残害或割裂,许多人一旦获罪,常苦苦哀求“赏个全尸”,而杀人者一个“赏他个全尸的许诺,已是极大的恩惠。但这”五马分尸“,不仅让人”身首异处“,连四肢都各在一方,难怪一些罪犯想起这一刑名,都会不寒而栗,因为这酷刑不仅让死者的最后一刻肉体异常痛苦,精神也倍受煎熬。一般情况下,它专用于谋反、篡逆等大逆不道的人。
相传战国时期的政治家商鞅就是死于此刑法。商鞅,卫国人,是我国战国时期的一个著名的政治家。他本名公孙鞅,也叫卫鞅,后来在秦国被封为商君,因而又叫商鞅。他一生的主要活动和贡献,是在秦国实行变法,历史上称之为“商鞅变法”。商鞅从小就喜欢“刑名之学”,到了青年时期,他已经成为一个有学问有才干的人了。后来商鞅到了秦国,商鞅通过秦孝公的亲信景监的介绍,与秦孝公面谈了三次。前两次会面时,商鞅讲行帝王之道,秦孝公不感兴趣,昏昏欲睡。第三次会面时,因为商鞅已经摸清了秦孝公急于称雄于世的思想,大讲富国强兵之道,秦孝公听得非常高兴。于是,商鞅得到秦孝公的赏识,开始受到重用。
商鞅向秦孝公建议,在秦国实行变法。秦国贵族认为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坚决反对变法,弄得秦孝公犹豫不决。一次,秦孝公召集大臣讨论变法时,商鞅说:“有独到见解,作法高明的人,总会受到世俗常人的讥笑和反对。愚笨的人在事情发生后还不知为什么,而聪明的人却能做出正确的预见。一般人不能和他去商量革新和创造,只能让他们坐享其成。做大事业的人,用不着跟一般人商量。只要能使国富民强,就不必按旧制度去办,也没有必要遵守老规矩。”秦孝公认为商鞅讲得有道理。孝公听了商鞅滔滔不绝的雄辩,大加赞扬,并深有省悟地说:“鄙野小巷的人少见多怪,孤陋寡闻的夫子才喜欢无谓的争论。愚人高兴的,正是明智人感到可怜的;狂妄人称快的,正是贤能人所担心的。拘泥于世俗的那一套议论,我不再想听了。”于是,秦孝公支持商鞅的变法了。秦孝公后来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开始进行一系列重大改革。商鞅变法以后,不仅沉重地打击了旧贵族的势力,而且也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巩固了封建统治。经过多年的努力,秦国日益富强,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强国。
两次变法,奠定秦国兵强国富的基础,却激起旧贵族势力的愤恨,商鞅采取暴力手段,镇压奴隶主贵族的反抗,因而遭到旧势力的反对。在商鞅相秦十年之后,有一个名叫赵良的人,就代表贵族集团去见商鞅。开始时,赵良劝说商鞅让位,后来又劝商鞅取消残酷的刑罚,最后威胁商鞅,说他不遵守旧制,早晚要失败的。他还凶狠地说:“孝公一旦死后,秦国想收拾你的人难道还少吗?你的末日快到了!”商鞅掌握秦国的军政大权,独断专行,因而同秦国的官僚中的一些人物也发生利害冲突,积怨甚多。商鞅对于这种处境,自己也很害怕,每次出门,都要有武装卫士的保卫。后来,秦孝公病重,据《战国策·秦策一》记载,孝公病重时,曾打算把君位让给商鞅,商鞅没有接受。孝公二十二年(前338年),秦孝公死了,太子驷即位,史称秦惠文王。公子虔诬告商鞅密谋反叛,惠文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立即逃跑。
当他在路上要求住店时,因没有任何凭证,店主不敢收留,并对他说:这是“商君之法”的规定。商鞅没有办法,又跑到魏国,魏国对他早已恨之入骨,他只好回到自己在秦国的封地商邑。他组织了一些人马,准备抵抗秦军,但寡不敌众,被惠文王的军队抓获。惠文王以残酷的刑法“车裂”,把商鞅处死。
后来秦王赢政当政时,宦官嫪毐得宠于太后,结党营私,又因酒后失言,道出他于太后的关系,事后自知罪不可赦,便起兵叛乱。秦王对其恨之入骨,逮获后也处以车裂之刑将其处死,并夷其三族。此外,东汉末年黄巾起义组织者之一马元义、隋朝礼部尚书杨玄感等,都死于此刑。
凌迟与车裂虽然是中国古代酷刑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两种,但并不是中国酷刑的全部,因而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死于酷刑的人绝对有很多,只是这个数字今天已经无法统计罢了。
1. 关于法律的作文怎么写
在法知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幸运。
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更加和谐。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这些都需要法律的引导。
在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时,还要懂法的学生。其中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教导。学校要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课。同学们能从中学会不少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突发事件……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只要我们一犯错,父母就应该立刻指出来,教育我怎样才是正确的,下次如何避免……我们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误。这样,我们的确做到了与法同行。否则,将来成为一个法盲。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2. 法律作文怎么写急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们是小学生,是二十一世纪这个法治社会的小学生,我们应该重视法律,并将法律时时刻刻牢记在心。我们要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肩负着现代化国家的神圣使命!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比如说:“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教师再骂“笨死了”将受惩处,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父母外出要委托“代家长”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可剥夺父母监护权,再走丢小孩监护单位要担责,新法实施需要相关法规展开。”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法律引领我成长。
3. '我与法律'作文怎么写在现代社会,法治有着越来越重要的意义。法律,它看似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不然,从摇篮到坟墓,人一生与法相伴。人一出生,即享有公民权,到入学年龄要接受义务教育,16岁要办理身份证,18岁有了选举权……这些,都是靠法律来保障的。人在社会中生存、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之间的默契、社会的稳定与良好的秩序……这些,都要靠法律来维系或调节。因此,我们要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敬畏法律,但首先要了解法律,只有知法,才能守法,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
作为青少年,知法、守法本身就是一种素质。而与我们青少年关系最密切的法律,就要数《未成年人保**》了。它就像一道护身符,维护着我们青少年的权益。当我们遇到伤害时,它会成为我们最有用的武器。因此,我们要好好学习这些法律,让法律为我们更好地服务。
让法律之花在我们心中盛开,这样将来无论做什么,都会心明眼亮,不偏离做人的轨道。
4. 怎样写法律征文法律就在你我身边。日常生活离不开法律,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而法律再哪里呢?你们想过吗?它究竟在那里?让我们走近它感受它。
就从我们生活中实实在在的例子说起。17岁的中学生赵某多次手持三棱刮刀,强夺小学生的财物,的赃款400多元。人民法律认定赵某犯了抢劫罪,那么给它的刑法判处大家都可想而只吧,他被判处****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一条规定。
他为什么会在违法后受到法律制裁?你聪明的大脑定会想到是因为法律在我们身边啊,对、对、对实在太对了。因为法律再在我们身边,所以说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卫士’,法律是国家生活的保障。
就拿这件事来说吧,若没有法律的制裁,后果将会不堪设想他手持小刀来威逼同学不从呢?这位姓赵的同学会有什么举动,想想都觉的心惊胆颤。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若花朵在含苞欲放时遭到破损,他还会开得那么娇艳吗?或许会从此凋零。那么祖国的未来在那里。
祖国是要我们共同去发展创造的。如果人们都来破坏,那么祖国人民的生活要如何保障,因为有法律我们才有机会创造出更美好的生活。
只有人人遵纪守法,社会会和谐,祖国会更好的发展下去。
5. 咋写关于法律的作文法律在我心中
让作为当代的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
要以为上面所说的都是哄哄人而已,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事例非常多,下面我讲个给大家听听吧,是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王彬同学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好似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给他,王彬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 *** 。抱着试试的心理,王彬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的?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钱。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会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在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时,还要懂法的学生。其中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教导。学校要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课。同学们能从中学会不少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突发事件……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只要我们一犯错,父母就应该立刻指出来,教育我怎样才是正确的,下次如何避免……我们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误。这样,我们的确做到了与法同行。要不,将来成为一个法盲,那可就惨了。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6. 法律的作文怎么写这个题目非常大,如果只是以法律为话题,那就好写。
写成记叙文好了。内容就写你或你的家人是怎么学法、守法的,比如,你学了《野生动物保**》,你妈妈买了田鸡肉或其他什么野生动物的肉回来,你什么有态度?你妈妈说反正这些野生动物已经被人杀死了,买回来吃不犯法,你认为有道理吗?你的朋友从外地给你寄来一封信,你家里人不经过你的同意,就把信拆了,或者你正集邮,看到别的同学信封上有你喜欢的邮票,而这封信的主人又不在,有人提议大家都是同学,先撕下邮票没关系,你又是怎么守法的,像这类小事,随时都会遇到,你把它写出来就行了,通过这些小事,你应该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法律对我们既是约束也是保护。
7. 法律作文怎么写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我的身边就有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活生生的例子。
几个初中生沉迷于网络游戏中,整天泡在网吧里。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人勒索钱财。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些不良少年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被送去少管所进行劳教。这真是恶有恶报啊!他们轻视法律,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了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
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绝不能像故事中的少年那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到时候后悔莫及。还有一个实例。
一个中学生,新买的电动车被盗了,心里感到很不平衡,报复的心理促使它产生了邪恶的念头,于是进行还击。他多次偷盗电动车和摩托车,成了臭名远扬的“江洋大盗”。
纸是包不住火的,一次在这名未成年人准备作案的时候被民警抓个正着,当场擒获。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定倒在法律之下。
这位中学生戴上了偷窃的罪名,从此他的人生便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就像一张雪白的纸张滴上了乌黑的墨水印,很难再擦掉了。我们同样作为中学生,不应该有不健康的思想,因此我们现在如果多学一些法律知识,懂得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合法的,要做到对于违法的事应该及时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身心健康地成长。
我认为,现在的未成年人应该学法守法,从小抓起,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行为。
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人生价值,遵守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让法律伴我成长。
8. 我的法律作文怎么写让作为当代的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
9. 以“法律在我心中”写一篇作文,要怎么写让作为当代的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
要以为上面所说的都是哄哄人而已,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事例非常多,下面我讲个给大家听听吧,是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王彬同学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好似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给他,王彬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 *** 。抱着试试的心理,王彬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的?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钱。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会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在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时,还要懂法的学生。其中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教导。学校要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课。同学们能从中学会不少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突发事件……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只要我们一犯错,父母就应该立刻指出来,教育我怎样才是正确的,下次如何避免……我们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误。这样,我们的确做到了与法同行。要不,将来成为一个法盲,那可就惨了。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1. 杖毙在古代刑法中是怎么解释的
杖毙;通"杖杀",也作"捶杀",活活将犯人打死;是中国古代一种用杖击处死罪犯的行刑方式。
杖毙是唐朝 *** 运用极其普遍的刑罚,是一种用重杖击打 *** 处死罪犯的行刑方式,因为打 *** 打不坏,所以先在腹部刺一刀。《旧唐书 酷吏列传》记载:"笞罚人畏其不死,皆杖讫不放起,须其肿愤,徐乃重杖之,懊血流地,苦楚欲死。"可知道唐朝的法外酷刑杖毙不止是一种屈辱至**,而且还是一种折磨到**。唐朝的杖毙已经达到一种高超的害人水平。《旧唐书 刑法志》记载唐肃宗时期一次就将"达奚挚、张岯、李有孚、刘子英、冉大华二十一人,于京兆府门决重杖死。"
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四:"械*僧解京治罪,刑部请杖毙。"
刑法,是伴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阶级社会的出现而产生的、用以维护和巩固阶级统治的工具。我国刑法源远流长,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先秦典籍中不乏记载。不管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统治的旧中国,刑法都是用来维护生产资料私有制,巩固剥削阶级统治的工具。只有社会主义的刑法,才是维护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公民权利、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的工具。
2. 什么叫做杖打是杖刑不是杖打。
杖刑是隋唐以来的五大惩罚之一。杖刑是指用荆棘或大竹板对囚犯施以酷刑的一种惩罚。该杆被用作东汉时期的惩罚。南朝时期,南朝无棣皇帝固定了鞭棍。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棍子一般是“拿衣服拿棍子”,脱掉中间衣服(内衣),直接用竹子和木头打到臀部。
在北齐北周,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其后相沿直至清末。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 *** 之效。
扩展资料:
杖刑技巧:
三百六十行中没有这一行,但这一行绝对是靠手艺吃饭的。笞杖在手,生杀、轻重仅在一念之间。于是,怎么**就成了一门学问。
李伯元《活地狱》第九回提到此事:从来州县衙门掌刑的皂录,这小板子**,都是要预先操练熟的。有的虽然打得皮破血流,而骨肉不伤;亦有些下死的打,但见皮肤红肿,而内里却受伤甚重。
有人说,凡为皂录的,预先操练这**的法子,是用一块豆腐,摆在地下,拿小板子打上去,只准有响声,不准打破;等到打完,里头的豆腐都烂了,外面依旧是整整方方的一块,丝毫不动,这方是第一把能手。凡是犯罪的人,晓得自己理屈,今日难免责打,不惜花钱给这掌刑的……
这样一来,掌握这种高超本领的人,不仅能够顺利完成笞杖任务,而且可以执法违法,从中渔利。
沈家本《历代刑法考·刑罚分考十四》记载,明代厂卫负责施行廷杖的校卒在训练时,先用皮革绑扎成两个人形,一个里面放上砖头,一个外面包上纸,然后再给他们穿上衣服,让校卒对他们行杖。放砖头的人形是用来练习“外轻内重”手法的。
要求可以看起来很轻,衣服不应该被损坏,但内部的砖应该被打破。包装纸的形状用于练习“光内外重量”方法,这要求它看起来很重,但包裹在里面的纸不会被损坏。只有工作人员达到这样的水平才能接受。
在清朝,方彪的“监狱笔记”记载了他在刑事监狱看到的一件事:三名囚犯遭受同样的惩罚。为了少吃,他们提前贿赂了工作人员
一名囚犯送了三十二银子,一点点骨头受轻伤,并持续了一个月的伤;第二个囚犯将钱翻了一倍,只伤了一点肉,不到一个月就没事了;第三名囚犯送了一百八十二银子,他在判刑后的那天晚上像往常一样。
显然,富人犯错误,只要他们有效,他们通常可以避免肉体的苦涩。最苦的是,老百姓,老钱看不到几个,到底犯了一些错误,让他们赚不到钱,一个人就可以被砸坏了。
01.<剥 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02.<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惨」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03.<车 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04<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05<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06<缢 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07<烹 煮>
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08<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09<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10<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11<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12<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鸠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13<棍 刑>
即木桩刑。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里**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14<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