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异地转学籍需要手续:
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
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 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3、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转学受理回执》 ;
4、转入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
5、转入学校向学生家长开据《转学办理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及调转学籍档案手续;
6、转入学校持《转学申请表》 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
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其监护人自行联系就读学校,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转学手续;对自行联系学校有困难的,可向当地教办提出申请,由教办安排就读学校。本市往外县市转学的小学、初中学生,由所在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待收到接收学校的回执后,开具转学证书;学生确因其监护人由市人事局、教育局及以上部门出具证明的,当年从市外调入、人才引进、部队转业等特殊合理理由转学的,其转学手续办理可不受时间限制;转入学校应在学生转入后出具转学回执,发送到转出学校,然后由转出学校提供学籍档案;市属学校、民办学校的转学应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转学籍一到五年级学籍比较好转,但有点麻烦。到了六年级以后马上要升初中,学籍就不好转了。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只有拥有学籍的学生,才能正常到学校就读,并于毕业后领取相应的毕业证。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
一到五年级学籍比较好转,但有点麻烦。到了六年级以后学籍就不好转了。
教育部对学籍的作用明确如下:
1.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
2.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
3.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
4.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
5.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
6.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线下流程完成后,学生即视为在校生,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实现“人籍一致”,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
某地转学途径如下
本地转学即县区内转学,有两种途径:
(一)提供学生本人户口本当页复印件材料交与转入学校核办;
(二)提供转出学校学籍号及学生本人姓名交与转入学校核办。以上两种途径任选其一即可。
异地转学即跨省转学/省区县内转学,流程依次是:
(一)转入学校发起跨省转学申请(需要正确输入学生姓名和学籍号,输入有错的,将无法办理而退回转入学校,需要重新发起);
(二)转入学校核办;
(三)转出学校核办;
(四)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五)四方核办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办理完成后,转入学校应告知家长。
好转。根据查询《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信息得知,省内转学籍需要学校及所在地教育局同意后才能办理,是好转的。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学校登记学生的信息,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
小学生转学,学籍也要跟着转。因为现在学籍已经全国联网,且《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籍随人走、终身不变。学生在哪个学校就读,学籍跟随就在哪个学校。学生转学必须办理网上的学籍转学手续。具体请咨询接收或原学校的学籍管理员。
学籍转学手续学生转学必须办理网上的学籍转学手续。具体请咨询接收或原学校的学籍管理员。
学籍管理规定根据新《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转学需要学生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标识码,到接收学校找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登录网上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转入学籍的手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