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参加岗前培训,也是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履行劳动义务的一种特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不合法。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参加上岗前培训、学习的,劳动关系自劳动者参加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不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扩展资料:
岗前培训要求规定:
1、企业应建立健全职工培训的规章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对职工进行在岗、转岗、晋升、转业培训,对学徒及其他新录用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2、企业对经批准参加脱产培训半年以内的职工,应发放基本工资、 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双方另有约定的可除外)。
3、参加由企业承担培训经费脱产、半脱产培训的职工,应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合同应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百度百科-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不合法。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学徒是对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培训期间可以付生活补助费,但学徒不属于劳动关系,签订合同不属于合同法保护范围,因此协议中要求三年及扣3000元工资也不合法。
培训是否有工资取决于具体的培训形式和机构,有些培训期间会提供工资,有些则不会。
如果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则培训期间是有工资发的。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就需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的实际出勤天数来为其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付费培训和免费培训
付费培训通常不提供工资,因为参加者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来接受培训。相反,免费培训有可能提供工资,特别是那些由公司或机构提供的职业培训。
在职培训和离职培训
在职培训通常包括工资,因为这种培训是作为员工的职责的一部分进行的。离职培训,尤其是那些全日制的,可能不会提供工资。
企业培训和学术培训
企业培训,尤其是那些针对新员工的培训,通常会提供工资。这是因为这种培训是员工入职过程的一部分。然而,学术培训,如研究生或博士生培训,可能只提供奖学金或津贴,而不是工资。
考虑因素
在决定是否参加某个培训时,除了是否有工资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因素需要考虑,如培训的质量、培训的内容是否符合你的职业发展需求、培训后的就业前景等。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你的决定,甚至比是否有工资更重要。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专项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在服务期辞职的,要支付违约金我,但以培训的费用为限。因此,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要看是否为专项培训,如果是专项的并约定服务期,单位要求在工资中扣提前辞职违约金是合法的,但应当按比例扣除。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合同,并且特别注明服务期的条款,如未约定,公司扣款无法律依据,可以要回工资,并且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可以向当地区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百度百科-经济补偿金